数据分类依据
- gb/t 38667-2020 《信息技术 大数据 数据分类指南》
-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发改高技〔2017〕1272号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 各地方政府或行业发布的数据分类分级标准
数据资源分类的原则
- 分类宜按照数据资源的多元特征及其相互间存在的逻辑关联进行科学的、系统的分类。
- 分类工作实施对象为数据项集合,分类工作应以形成明确分类维度、分类层次和分类结果为目的,分类层次可由分类工作实施主体自行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四级层次。
- 原则上一个数据项集合只隶属于一个分类,一个分类下可有多个数据项集合。
- 数据分类方法
数据分类方法基于分类要素进行综合判定,主要从业务维度、技术维度两个要素进行分类。
4.1 业务维度
数据资源分类的业务维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一)按照数据主题分类,参照db44/t2109-2018规范的基础信息资源类代码,采取大类、中类和小类三级分类法,大类包括:人口、法人、信用、证照、地图、视频、物联感知、其他、综合管理数据、网络与系统资源类数据(参见附件1)。
(二)按照数据所属行业分类,参照gb/t 4754-2017规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可选取三级或四级开展分类。
(三)按照数据所属领域分类,如科技创新、商贸流通、社会救助、城建住房、教育文化、工业农业、机构团体、地理空间、市场监管、生活服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社保就业、医疗卫生、信用服务、公共安全、财税金融、气象服务、法律服务、新冠疫苗、其他等。
4.2技术维度
数据资源分类的技术维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一)数据共享方式,如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和不予共享。
(二)数据开放属性,如向社会开放、有条件向社会开放、不向社会开放。
附件:按照业务维度方法的分类案例
步骤一:各业务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数据库表的“资源名称”或所属系统的“系统名称”,删除重复项,形成基础的带有业务属性标识的数据项集合。
步骤二:针对基础的数据项集合,按照共同属性进行归类及提炼,形成初步的2-3级的数据目录。
步骤三:参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发改高技〔2017〕1272号)进行数据大类分类,并将前述步骤分类结果归纳到数据大类下,形成主题信息资源类。如下图:
并根据本单位数据特点拓展到不超过五级分类。
步骤四:结合省市地方政府政数局发布的基础信息分类标准,形成基础信息资源类数据分类。
步骤五:不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分类目录中的剩余数据,形成部门信息资源类,并根据本单位数据特点拓展到不超过五级分类。
此方法的核心思想就是“数据库表的名称是业务目标的最小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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